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最后更新时间:2016-05-04   点击次数:1次)
 

 

                      

关于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为直属州政府的正处级事业

单位,做为管理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唯一的管理机构,中心按

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

管理着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贷款等事务,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科学管理、依法运营,全州住房公积金事

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中心运作产生的增值收益除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外的资金全额缴入国库,包含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及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二)主要工作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编制2016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的通知精神,结合《西双版纳州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编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工资等人员支出预算并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编制中心管理费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州政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全州只设一个中心,下设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信贷科、风险管理科、归集科)及3个派出机构(景洪管理部、勐腊管理部、勐海管理部),承办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人财物统一管理;中心人员编制25名,实有职工35名,其中:正式职工22名,劳务派遣人员13名;退休人员6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州中心1辆,勐海1辆,勐腊1辆;中心实行报帐制度,所有人员及管理费用均由州中心统一核算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中心基本支出预算总计320.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7.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1.3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3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暂未收到批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

 

 

 

附表:1、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2、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收入总表

      3、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支出总表

      4、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9、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