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
(最后更新时间:2017-12-29 点击次数: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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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3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长增长(下降)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长(下降)、运行费 1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长(下降),主要用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部公务用车产生的保险、过桥过路费、油料及修理费等各项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长(下降),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附表: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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