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 ||||||||||||||||||||||||||||||
(最后更新时间:2018-09-11 点击次数: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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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依据西财绩发(2018)1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的通知》要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8年4月23日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领导小组,对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全州唯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金财务科、归集科、信贷科、风险管理科5个科室及景洪、勐腊、勐海3个管理部。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二、2017年项目情况 根据西财教发(2017)145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项目经费的通知》的通知,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项目经费安排共计225万元,依据西财绩发(2018)1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的通知》自评项目范围要求,其中:1、办公场地事项78万;2、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115万元;3、住房公积金系统业务维护费15万元;纳入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项目进行自评。项目自评情况如下: (一)资金到帐情况 项目资金于6月5日下达指标文件,并拨付到单位帐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我单位纳入自评项目共计3个,共计拨付资金208万元,其中:1、办公场地租金78万;2、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115万元;3、住房公积金系统业务维护费15万元。单位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2017年度三个项目共使用资金206.68万元,资金使用率99.37%,其中:1、办公场地事项共支付77.97万,资金使用率99.97;2、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共支付113.71万元,资金使用率98.88;3、住房公积金系统业务维护费共支付1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要求,我单位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资金逐一进行考核自评。 其中:办公场地租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0.99分。从项目投入方面自评得分8分,其中:项目立项基本符合相关规定自评得分4分,资金落实及时到位自评得分4分;从项目过程方自评得分25.5分,其中:业务管理自评13.5分,财务管理自评12分;从项目产出方面自评得分23.99分,其中:项目实际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99.97%,资金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节约成本为0;从项目所产生的效果方面自评得分23.5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未完成任务数扣减1分,生态效益指标不明显扣除5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95%。 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得分80.43分。其中:项目立项基本符合相关规定自评得分4分,资金落实及时到位自评得分4分;从项目过程方自评得分25.5分,其中:业务管理自评13.5分,财务管理自评12分;从项目产出方面自评得分23.43分,其中:项目实际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98.88%,资金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92%,节约成本为1.2万元;从项目所产生的效果方面自评得分23.5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未完成任务数扣减1分,生态效益指标不明显扣除5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95%。 住房公积金系统业务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得分80.7分。其中:项目立项基本符合相关规定自评得分4分,资金落实及时到位自评得分4分;从项目过程方自评得分25.5分,其中:业务管理自评13.5分,财务管理自评12分;从项目产出方面自评得分23.7分,其中:项目实际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99.97%,资金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95%,节约成本为0;从项目所产生的效果方面自评得分23.5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未完成任务数扣减1分,生态效益指标不明显扣除5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95%。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项目绩效评定机制不完善,绩效跟踪管理不到位,结果应用不充分、相对应资金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中心将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建立建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项目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跟踪与绩效评价工作,充公应用绩效考核结果对部门绩效管理进行督促整改,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政治效益,科学规范的 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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