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最后更新时间:2022-11-25 点击次数:1次) |
2021年7-8月,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对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公积金制度重要珠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按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审计局审计报告》(西审字报〔2021〕27号)的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违规超基数多缴存住房公积金 整改情况:已向5个单位发出整改通知5份,涉及6个人,有4人已销户,无需整改;有2人已做基数调整。完成整改。 (二)违规低于基数少缴存住房公积金 整改情况: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0年7月以后按照人社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即1500元为缴存基数,即月缴存数原则上不应低于150元执行。完成整改。 (三)同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有2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剩余17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个人帐户销户处理。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违规多提取住房公积金 整改情况:还未收回的21人,2022年9-12月追回11人,2023年1-6月追回余下的10人。 (二)有住房的情况下以租房的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 整改情况:根据《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管理办法》(西住公积发〔2015〕6号)文件精神,租住商品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 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证明;经房产部门备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规定。涉及2015年3月份后的59笔提取,将在2022年12月31日前从原始档案资料 中复印房产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证明。 (三)以租房为名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整改情况:截止2022年5月27日,多提取房租已按规定退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整改。 (四)应注销未注销公积金个人帐户 整改情况:与南天网络公司对接,清查在系统里余额为“0”的帐户,退休提取情况核实清楚后,请南天公司一并注销个人账户。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违规向同一家庭发放三次以上贷款 整改情况: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夫妻双方已申主有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各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同一购房合同贷款两次 整改情况: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购房贷款所贷资金全额划转至售房人(售房单位)帐户”。 (三)向贷款到期时年龄不符合规定的贷款人发放贷款 整改情况:由于超年龄问题是受理时间与发放时间跨年产生的时间差,2022年2月1日起借款人可贷年限已按借款人生日计算可贷期限。 (四)未贯彻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1.未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整改情况:2020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已首付30%,贷款额不得超过购房 金额或建房金额测算标准的70%”。 2.第二套房未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率。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发放一笔贷款利率由于系统录入错误已于2021年9月13日进行更正并补收利息1442.18元,并已变更贷款合同相应内容。 3.违反公积金缴存余额限额发放公积金贷款。 整改情况:整改期间经核实原始档案,2笔贷款均有其他缴存职工用余额为其担保,未超缴存余额倍数限额发放。今后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 四、业务系统管理方面的问题 业务系统数据不完善。 整改情况:对中心信息系统、网络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制定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数据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和数据使用, 已安排业务系统维护公司增加数据校验控制,要求业务员严格执行业务需求和问题处理流程,保障业务信息和数据安全。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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