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最后更新时间:2021-12-03 点击次数: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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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800060333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为直属州政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金财务科、信贷科、归集科、风险管理科和景洪、勐海、勐腊三个管理部,事业编编制25人,实有人数24人,中心与管理部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实行报帐制度。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做为管理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中心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管理着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购房支取、购房贷款等事务,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科学管理、依法运营,全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中心运作产生的增值收益除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外的资金全额缴入国库,包含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及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指导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科学决策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和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形势,主动应对新挑战,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工作。 1、2020年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1)归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州归集住房公积金125,051.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10,000万元的113.68%,累计缴存总额1,017,768.09万元,缴存余额515,089.16万元。 (2)提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州支取住房公积金64,946.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60,000万元的108.24%,累计提取总额502,678.93万元; (3)贷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4,903.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0,000万元的107.00%,累计贷款总额935,088.06万元,贷款余额461,514.75万元;存贷比为89.60%; (4)增值收益。截至2020年10月31日,业务收入15,464.68万元,业务支出7,904.43万元,增值收益7,560.25万元,完成预算7,400万元的102.17%。 2、齐抓共管,强化归集扩面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入户宣讲推广等途径,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重点针对非公企业等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不足的单位开展上门宣传,使其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以及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益处,从而有效督促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坚持民生导向抓好制度扩面。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覆盖率,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城乡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12月1日起,鼓励城乡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 3、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障作用 一是继续开展按揭贷款业务。为支持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充分运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减轻职工经济负担,中心严格按照《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在疫情影响期间,房地产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准入手续。截至10月31日全州累计准入合作按揭楼盘92家。二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就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自2020年12月1日起,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从不区分单双职工最高可贷80万元,调整为单职工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双职工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同时,与商业银行开展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充分发挥政策性住房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的效用。 4、保障资金安全,强化风险防控 一是全面规范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费用管理和资产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内控制度,狠抓落实,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通过全面开展排查风险隐患、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是电子检查与内部稽核工作相结合。利用电子化检查工具,每月对所办理的各项业务进行稽核,加强了内部管理。避免了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同时也杜绝了骗提、骗贷行为的发生。四是科学规范运作,化解住房公积金存贷比过高与供不应求矛盾。跟踪分析每月住房公积金收支数据,科学预测资金形势和业务发展,合理制定每月资金调配使用计划。五是规范贷款资金划转。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入售房人(售房单位)账户,做到专款专用,避免了贷款资金挪作他用的风险。 5、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二是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按要求开展“听、谈、查”工作及书记点评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理论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切实提升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机制。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和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党员干部家属当好家庭廉洁的监督员,把严管厚爱送到领导干部家中。五是完成干部职工个人信息采集表填报工作和副科级以上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工作。 6、抓党建,创建模范机关 一是严把党员“入口关”,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进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始终抓住培养质量这一关。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分期分批组织党员进党校轮训。三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日、党员积分、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政治生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确保质量和效果。开展“疫情防控同参与、我为祖国守边防”主题党日活动。四是积极建设“五强五带傣乡模范机关”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智慧党建”行动,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五是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疫情防控、登革热防控、创文明城市志愿活动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7、持续提升“互联网+公积金”信息化服务水平 一是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开通门户网站、微信、一部手机办事通、12329热线等途径的个人及单位信息查询,为职工咨询政策,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直连,做到了中心核心业务系统与平台无缝对接,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全国漫游,缴存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办理业务,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8、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一是严防死守,抓好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省委、州委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先后制发《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业务窗口服务的通告》,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春节假期提前到岗上班值守,从2月3日起全体干部职工到岗到位,认真做好办公场地疫情防控工作和到网格责任区开展网格责任区外来人员及返乡人员网格化排查工作,国庆期间派政治素质好的党员同志到勐腊县勐满农场四分场一线卡点进行驻边值守。三是发挥职能,促进复工复产。制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20”条措施涉及住房公积金系统工作清单》,认真落实了疫情期间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的各项支持政策。 9、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服务水平再提升 一是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心以设立公积金受理专区的方式授权业务事项在州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以及勐腊管理部进驻当地政务服务大厅,让窗口服务成为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主渠道,杜绝审批服务“两头受理”、“脱离监管”,提高了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群众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中心高度重视,责成专人第一时间对问题、意见进行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10、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轮换并选派1名优秀骨干驻村开展工作。二是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加强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三是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精准度,确保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实现零漏评、零错评、零错退的工作目标。四是对有返贫风险的贫困户杨春福家,中心主动作为,帮助协调聘用其患有残疾的儿子杨春为公益岗人员,安排在勐海管理部工作,切实解决贫困户家庭实际困难,返贫风险得以解决。五是积极组织帮扶村小组抓环境卫生整治,为脱贫攻坚擦亮底色。 11、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凝聚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三是强化理论武装。制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安排》。按照学习安排组织开展学习,并邀请州委党校老师进行意识形态专题辅导授课,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四是加强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的作用,切实把握全州住房公积金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传播权和话语权。 12、推进依法治州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中心聘请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到单位日常工作中,对决策论证、合同及规范性文件审查、贷款逾期催收以及诉讼、复议等工作。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 2020年,中心制发规范性文件1份,并按要求进行备案。三是在法制宣传日邀请律师专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意义有了全新的认识,对民法典内容有了更深的理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资金财务科、归集科、信贷科、风险管理科5个科室及景洪管理部、勐腊管理部、勐海管理部3个办事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7,558,297.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4,526.09元,占总收入的99.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771.88元,占总收入的0.31%。比上年收入8,246,823.42元减少688,525.45元,下降8.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8,206,710.53元减少672,184.44元,下降8.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比去年减少;其他收入比去年40,112.89元减少16,341.01元,减少40.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就业局拨入公益岗人员岗位及社保补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7,558,297.97元。其中:基本支出6,658,867.97元,占总支出的88.10%;项目支出899,430.00元,占总支出的11.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支出8,331,523.42元减少773,225.45元,下降9.28%。其中:基本支出比去年5,853,170.92元增加805,697.05元,增长13.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补配2014年10月-2020年11月职业年金;项目支出比去年2,478,352.50元减少1,578,922.50元,下降63.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随着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应用平台项目建设的推进,项目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58,867.97元。基本支出比去年5,853,170.92元增加805,697.05元,增长13.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补配2014年10月-2020年11月职业年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36,537.73元,占基本支出的93.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2,330.24元,占基本支出的6.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9,430.00元。项目支出比去年2,478,352.50元减少1,578,922.50元,下降63.71%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随着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应用平台项目建设的推进,项目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2020年项目开支主要用于1、商品和服务支出635,430.00元,占项目支出的70.65 %,主要用于印刷费59,930.00元,维修(护)费435,9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540.00元;2、资本性支出264,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29.35%,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购置更新264,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34,526.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91,410.53元减少756,884.44元,下降9.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80,61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5%。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4,332,384.66元,其中:基本工资991,390.00元,津贴补贴460,498.00元,奖金7,500.00元,绩效工资1,802,022.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10.9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68,863.74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18,730.24元,其中:办公费31,015.00元,水费562.23元,电费7,689.35元,邮电费30,000.00元, 物业费9,424.00元,差旅费52,472.00元,维修(护)费4,700.00元,租赁费96,000.00元,会议费1,9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专用材料费1,000.00元,委托业务费12,350.00元,工会经费47,537.16元,福利费552.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3,000.00元,其他交通费96,45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71.50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5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28,500.00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8,67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7,699.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17,371.7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3,89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中: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5,835.0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1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9,869.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1,3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8%。主要用于(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1,916.00元;(2)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899,430.00元,住房公积金管理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635,430.00元,其中:印刷费59,930.00元,维修(护)费435,9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54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00.00元,完成预算的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000.00元,完成预算的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675.86元,下降40.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75.86元,下降4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车用车制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常业务工作、扶贫、抗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0,625,530.19元,其中,流动资产18,193.33元,固定资产5,433,036.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174,3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94,399.7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649.48元,固定资产增加1,316,049.26元,无形资产增加99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006033301111 相关文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10927035720498.doc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1-30.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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