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双版纳州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最后更新时间:2018-03-07 点击次数:1次) |
关于西双版纳州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预发〔2018〕5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全州唯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接受财政、审计及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8、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心运作产生的增值收益除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外的资金全额缴入国库,包含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及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资金财务科、归集科、信贷科、风险管理科5个科室及景洪管理部、勐腊管理部、勐海管理部3个办事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2017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业务完成情况 1、归集。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州归集109,732.29万元,比去年增加28,903.39万元,同比增长35.76%,完成年度任务 84,000万元的130.63%;缴存总额657,423.73万元,缴存余额394,419.25万元。 2、提取。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州支取59,693.99万元,比去年增加18,533.52万元,同比增长45.03%,完成年度任务52,000万元的114.80%。累计提取总额263,004.48万元。 3、贷款。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州发放贷款81,939.90万元,比去年增加23,128.90万元,同比增长39.33%,完成年度任务60,000万元的136.57%。贷款总额605,998.06万元,贷款余额 299,799.33万元,其中:逾期贷款64.38万元、15户(已到期未还贷款)。存贷比为76.01%。 贷款回收54,177.94万元,比去年增加9,437.77万元,同比增长21.09%。 4、增值收益。截止4季度,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0,606.25万元,业务支出6,443.31万元,增值收益4,162.94万元,完成预算的92.51%。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沟通协作,多部门联动,着力加大归集规模。 一是加强与社保等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借助人社部门的职工参保信息,动态掌握全中心应建未建单位和组织的基本信息,及时跟进催建催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惠民措施,凸显公积金制度的利民作用,调动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三是深入企业,采取接触宣传、上门宣传、服务宣传等方式,努力增加公积金开户单位,推进归集扩面工作,使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四是加强归集管理,对应缴未缴、缓缴、身份证信息不符、一人多户等情况进行定期梳理,进一步加大归集管理力度,提高公积金归集管理水平。 2、健全制度,严格流程,全面规范支取。 一是健全完善提取业务程序,打造“事前人工审核、事后稽核跟进”的管理模式,坚持“严把关”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做到政策到位,解释到位,严审到位,加强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的真实性调查,同时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二是严格按“集中办理,专人审批”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对所提供的材料层层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杜绝了一部分违规套取公积金和挪用公积金的情况发生;三是充分发挥支取政策作用支持职工购房,拓展了物业管理费支取等支取业务,放宽了大病支取等部分条件的限制,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使中心的社会满意度不断上升。 3、立足民意,发挥政策优势,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工作。 一是积极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满足广大群众的住房贷款需求,加大对购房职工的扶持力度,积极促进各项房贷措施的落实;二是强化日常监控,建立“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贷款风险机制,确保公积金贷款风险率为零;三是坚持“为民、便民”的服务理念,以服务更优、规模更大作为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努力目标,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社会宣传、简化贷款手续、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改善窗口服务质量等措施,促使公积金个人贷款工作稳步开展;四是加强贷后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的个人贷款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科学有效的催收模式对逾期贷款进行催缴,通过电话、短信、实地催收等多种方式,对可能发生逾期的贷款及时进行催收,形成长期催收、跟踪催收,责任到人的机制,确保了贷款发放和回收工作顺利进行。 4、管防结合,细化内部监督,强化风险防控。 一是进一步细化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费用管理和资产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内控制度,狠抓落实,不断提高会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二是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贷款风险防控体系,抓紧贷前调查、抓实贷中审查、抓好贷后监督三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和贷款复审制度,及时追缴逾期贷款,有效地防控了贷款风险。三是强化“窗口”督查,着力强化业务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以勐腊、勐海、景洪三个管理部为重点,以突击检查、抽查等为重要手段,对其资金财务、归集提取、贷款发放等工作环节进行全面督查, “细化管理找隐患、发现问题早解决、防微杜渐控风险”,各管理部业务窗口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便民化、规范化水平日益提高。 5、优化服务主导,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 以“互联网+公积金”计划为主线,加快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新形势下缴存职工诉求,开通多渠道、多形式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及公积金相关政策查询方式,实现了公积金管理工作与广大缴存职工之间良性互动。 6、全面植入数字化管理,各环节工作步调一致,窗口服务更加高效。 一是抓实公积金管理业务平台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公积金预申请、预审批、归集、转移、提取、封存、偿还、发放贷款、收回贷款、会计核算、编制报表、各类统计查询、资金风险控制、绩效考核、预警、辅助决策分析、指标评估、外部接口等全部纳入了计算机管理范畴,实现了“四个统一”(即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主体,“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管理目标。二是进一步深化“服务在中心,满意在窗口”活动。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要求员工牢记宗旨,狠抓服务,坚持用为民服务标准要求自己,积极打造“门乐进、脸好看、事快办”、为民亲民爱民的单位形象。三是围绕国策、因地制宜,不断调整优化管理服务措施。根据国家决策部署和上级部门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调整了公积金支取和贷款条件,让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自身建设制度化、业务培训常态化,立足广大缴存职工需求和意见建议反馈,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窗口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更加便捷和高效。 7、结合中心实际,全面深化廉政建设。 一是抓住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制约权力运行,促进廉洁为民,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同时要认真听取群众的心声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履职能力。二是巩固提升“两学一做”成果,组织特色党建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群众观念,弘扬优良作风,促进中心管理履职能力迈上新台阶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4〕139号)的通知精神,结合《西双版纳州州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行管理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行管理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预算编制依照省住建厅、州政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口径、标准及要求编制本级部门预算。 (一)部门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 2018年我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在十九大精神引领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持续加强全州住房公积金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拓展相关业务,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单位预算编制按照“合法真实、保障重点、统筹安排、注重绩效、厉行节约”的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加强综合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和编制方法 以宏观政策目标为导向,以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目的,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编制规模适度、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部门预算。 收入预算编制的方法是:财政补助收入数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补助标准编列;支出预算编制的方法是:事业支出中的人员支出按有关标准和编制人数或在编的实有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按事业单位12000元/人定额计算编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分别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7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331.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9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31.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1.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1.91万元(本级财力331.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9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49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2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1.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331.9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4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支出33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287.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1.9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63.14万元,下降44.22%。主要原因是:2018年州本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部门预算中主要编列了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的支出,其他项目支出未能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反映,项目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1、2010350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331.4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8.38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为是单位绩效奖励工资不再纳入工资发放,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0.4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64.29%。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较2017年增加1人,并且2018年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标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2017年减少1.7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1.9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7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29%。与上年对比减少18.1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主要原因为是单位绩效奖励工资不再纳入工资发放,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项目支出未纳入财政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是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1.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单位)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17年持平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本单位2017年至2018年没有预算出国(境)项目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单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运行费1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常管理、贷款催收等公积金管理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各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单位)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增长(下降)50%,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交流等工作接待费用。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各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6-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6-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6-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6-10 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6-11 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6-12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6-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6-14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6-15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6-16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6-17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6-18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