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最后更新时间:2018-09-18 点击次数: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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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800060333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全州唯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核算的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接受财政、审计及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8、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心运作产生的增值收益除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外的资金全额缴入国库,包含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及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业务完成情况 1、归集。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州归集109,732.29万元,比去年增加28,903.39万元,同比增长35.76%,完成年度任务84,000万元的130.63%;缴存总额657,423.73万元,缴存余额394,419.25万元。 2、提取。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州支取59,693.99万元,比去年增加18,533.52万元,同比增长45.03%,完成年度任务52,000万元的114.80%。累计提取总额263,004.48万元。 3、贷款。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州发放贷款81,939.90万元,比去年增加23,128.90万元,同比增长39.33%,完成年度任务60,000万元的136.57%。贷款总额605,998.06万元,贷款余额 299,799.33万元,其中:逾期贷款64.38万元、15户(已到期未还贷款)。存贷比为76.01%。 贷款回收54,177.94万元,比去年增加9,437.77万元,同比增长21.09%。 4、增值收益。2017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0,606.25万元,业务支出6,443.31万元,增值收益4,162.94万元,完成预算的92.51%。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沟通协作,多部门联动,着力加大归集规模。 一是加强与社保等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借助人社部门的职工参保信息,动态掌握全中心应建未建单位和组织的基本信息,及时跟进催建催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惠民措施,凸显公积金制度的利民作用,调动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三是深入企业,采取接触宣传、上门宣传、服务宣传等方式,努力增加公积金开户单位,推进归集扩面工作,使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四是加强归集管理,对应缴未缴、缓缴、身份证信息不符、一人多户等情况进行定期梳理,进一步加大归集管理力度,提高公积金归集管理水平。 2、健全制度,严格流程,全面规范支取。 一是健全完善提取业务程序,打造“事前人工审核、事后稽核跟进”的管理模式,坚持“严把关”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做到政策到位,解释到位,严审到位,加强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的真实性调查,同时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二是严格按“集中办理,专人审批”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对所提供的材料层层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杜绝了一部分违规套取公积金和挪用公积金的情况发生;三是充分发挥支取政策作用支持职工购房,拓展了物业管理费支取等支取业务,放宽了大病支取等部分条件的限制,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使中心的社会满意度不断上升。 3、立足民意,发挥政策优势,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工作。 一是积极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满足广大群众的住房贷款需求,加大对购房职工的扶持力度,积极促进各项房贷措施的落实;二是强化日常监控,建立“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贷款风险机制,确保公积金贷款风险率为零;三是坚持“为民、便民”的服务理念,以服务更优、规模更大作为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努力目标,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社会宣传、简化贷款手续、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改善窗口服务质量等措施,促使公积金个人贷款工作稳步开展;四是加强贷后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的个人贷款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科学有效的催收模式对逾期贷款进行催缴,通过电话、短信、实地催收等多种方式,对可能发生逾期的贷款及时进行催收,形成长期催收、跟踪催收,责任到人的机制,确保了贷款发放和回收工作顺利进行。 4、管防结合,细化内部监督,强化风险防控。 一是进一步细化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费用管理和资产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内控制度,狠抓落实,不断提高会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二是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贷款风险防控体系,抓紧贷前调查、抓实贷中审查、抓好贷后监督三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和贷款复审制度,及时追缴逾期贷款,有效地防控了贷款风险。三是强化“窗口”督查,着力强化业务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以勐腊、勐海、景洪三个管理部为重点,以突击检查、抽查等为重要手段,对其资金财务、归集提取、贷款发放等工作环节进行全面督查, “细化管理找隐患、发现问题早解决、防微杜渐控风险”,各管理部业务窗口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便民化、规范化水平日益提高。 5、优化服务主导,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 以“互联网+公积金”计划为主线,加快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新形势下缴存职工诉求,开通多渠道、多形式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及公积金相关政策查询方式,实现了公积金管理工作与广大缴存职工之间良性互动。 6、全面植入数字化管理,各环节工作步调一致,窗口服务更加高效。 一是抓实公积金管理业务平台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公积金预申请、预审批、归集、转移、提取、封存、偿还、发放贷款、收回贷款、会计核算、编制报表、各类统计查询、资金风险控制、绩效考核、预警、辅助决策分析、指标评估、外部接口等全部纳入了计算机管理范畴,实现了“四个统一”(即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主体,“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管理目标。二是进一步深化“服务在中心,满意在窗口”活动。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要求员工牢记宗旨,狠抓服务,坚持用为民服务标准要求自己,积极打造“门乐进、脸好看、事快办”、为民亲民爱民的单位形象。三是围绕国策、因地制宜,不断调整优化管理服务措施。根据国家决策部署和上级部门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调整了公积金支取和贷款条件,让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自身建设制度化、业务培训常态化,立足广大缴存职工需求和意见建议反馈,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窗口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更加便捷和高效。 7、结合中心实际,全面深化廉政建设。 一是抓住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制约权力运行,促进廉洁为民,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同时要认真听取群众的心声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履职能力。二是巩固提升“两学一做”成果,组织特色党建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群众观念,弘扬优良作风,促进中心管理履职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是: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资金财务科、归集科、信贷科、风险管理科5个科室及景洪管理部、勐腊管理部、勐海管理部3个办事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 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337,930.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7,930.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05,825.2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17年调资形成预算人员经费增加及公积金系统建设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391,8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07,568.00元,占总支出的70.45%;项目支出2,184,316.00元,占总支出的29.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73,925.85元,主要原因2017年调资形成预算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及公积金系统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7,56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3,114.96元,主要原因是增资形成预算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8%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4,31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0,810.8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系统建设的项目经费增加。2017年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120.00元,占项目支出的48.03%,主要用于印刷费79,379.00元,物业管理费68,528.00元,维修(护)费201,000.00元,租赁费660,21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35,196.00元,占项目支出的51.97%。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购置更新1,135,19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1,820.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80,149.78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资形成预算人员经费增加及公积金系统建设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48,01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818,450元;津贴补贴2,570,840.2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1,062.32元,其中:办公费38,897.03元, 手续费5.00元,水费4,642.88元,电费26,869.01元,邮电费114,272.00元, 物业费480.00元,差旅费98,759.50元,维修(护)费8,217.00元,会议费1,865.00元,培训费15,252.00元,公务接待费1,270.00元,专用材料费469.90元,工会经费59,476.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48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910.2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75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0,75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9,21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主要用于: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7,634.62元,其中: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5,038.45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2,596.1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7,978.80;事业单位离退休3,6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65,94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302,332.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3,607.5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58,6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74,338.00元;住房公积金管理2,184,316.00元,住房公积金管理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120.00元,其中:印刷费79,379.00元,物业管理费68,528.00元,维修(护)费201,000.00元,租赁费660,21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35,196.00元,主要是信息网络和软件购置更新1,135,19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757.00元,完成预算的1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487.00元,完成预算的2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0.00元,完成预算的4.2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较上年大幅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0,248.00元,下降5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488.00元,下降5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0.00元,下降37.4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较上年大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87.00元,占94.16%;公务接待费支出1,270.00元,占5.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8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487.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常业务工作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扶贫村对接扶贫工作1批次,10人次,接待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察1批次,1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094,920.16元,其中,流动资产179,909.56元,固定资产6,915,010.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4,818.1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6,972.13元,固定资产增加1,227,846.00元,其中: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信息系统软件50,000.00元,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建设1,187,096.00元,办公家具16,850.00元,办公设备23,9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在建工程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无形资产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其他资产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9,21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89,85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159,36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度纳入绩效跟踪管理的规模有225万元项目资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要求,从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管理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自评,绩效目标充分反映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内容,指标细化量化、合理可行,2017年所实施的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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