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最后更新时间:2019-03-18   点击次数: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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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六、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十九、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二十、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教发〔2019〕02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全州唯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接受财政、审计及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8、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心运作产生的增值收益除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外的资金全额缴入国库,包含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及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二、机构设置情况(请写单位的内设机构名称)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资金财务科、归集科、信贷科、风险管理科5个科室及景洪管理部、勐腊管理部、勐海管理部3个办事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2018年住房公积金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1.归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州归集住房公积金116,423.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11,000万元的104.89%,比去年增加6,691.62万元,增长6.1%。缴存总额773,847.64万元,缴存余额434,379.49万元。

2.提取。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州支取住房公积金76,463.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64,000万元的119.47%,比去年增加16,769.68万元,增长28.09%,累计提取总额339,468.15万元。

3.贷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6,0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6,000万元的126.39%,比去年增加14,113.1万元,增长17.22%。贷款总额702,051.06万元,贷款余额337,467.13万元(逾期贷款67.88万元、12户)。存贷比为77.69%。贷款回收58,376.20万元,比去年增加4,198.26万元,增长7.75%。

4.增值收益。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1,841.71万元,业务支出6,587.59万元,增值收益5,254.12万元,完成预算的150.12%,比去年同期1,091.18万元增长26.21%。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构建“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的层级分明、权责明晰、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主体责任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参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党规党纪和各级党委、纪委有关文件等途径,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提高政治觉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荣辱观。三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通过中心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

(三)着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等为重点,定期开展党支部学习活动,全面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政治教育和党性修养的培训,不断深化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认识,按照党员权利义务,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严把党员“入口关”,认真做好党员教育成效评价及党员发展。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健全 “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考勤,做到“参会登记、缺勤记录”,结果累计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批评与自我批评,立行立改,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三是抓实中心党支部自身建设,抓好社区共驻共建共管。成立“主要领导亲自管、分管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协同建”工作机制,从党员日常管理、党建基础建设、党支部形象打造等多方面入手,切实抓好中心党支部自身建设。四是按照党支部规范化标准,统筹谋划达标创建工作,已通过达标验收。五是认真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活动。巩固基层党建成果,持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归集规模

一是用好用活宣传载体。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惠民措施,提高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参缴积极性。二是抓实非公企业宣传服务。以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为重点,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点对点”答疑解惑活动,增强企业主动参缴的主观能动性。三是规范归集管理,对应缴未缴、缓缴、身份证信息不符、一人多户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整改完善,努力充实数据库信息储备,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五)即时办结,全面规范支取

一是健全完善提取业务程序,优化提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提取资料。二是风险防控。打造“事前人工审核、事后稽核跟进”的管理模式,坚持“严把关”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做到政策到位,解释到位,严审到位。三是异地转移方面,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开启公积金异地转移“双边”响应,不管是转进或是转出,系统即刻自动接洽相关业务。四是提取业务“最多跑一次”。在新系统智能管理模式下,由原来提取业务同银行到账时间需要1天或者跨行跨地州需2-3天时间缩短到了5分钟以内办结到账,实现了“业务即时办结、资金即时到账”。

(六)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工作

一是顺应新时代新发展,加大购房贷款扶持力度,认真抓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落实。二是以服务更优、效率更高、规模更大作为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努力方向,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社会宣传、简化贷款手续、规范贷款流程等措施,有效地推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稳步发展。三是加强贷后管理,改进催收方法,对逾期贷款进行催缴,通过电话、短信、实地催收、法院起诉等方式,对可能或已发生逾期的贷款跟踪提醒、及时催收,确保了贷款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继续扩大按揭贷款普惠范围。按照《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与多家房地产商开展按揭贷款合作,截止11月30日,全州共有24家开发商(28个项目)与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七)管防结合,强化风险防控

一是全面规范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费用管理和资产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内控制度,狠抓落实,不断提高会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二是构建“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全方位贷款风险防控体系,抓紧贷前调查、抓实贷中审查、抓好贷后督察三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和贷款复审制度,及时追缴逾期贷款,有效地防控了贷款风险。三是强化“窗口”督查,着力强化业务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以勐腊、勐海、景洪三个管理部为重点,以突击检查、抽查等为重要手段,对其资金财务、归集提取、贷款发放等工作环节进行全面督查,“细化管理找隐患、发现问题早解决、防微杜渐控风险”,各管理部业务窗口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便民化、规范化水平日益提高。

(八) “放管服”改革初显成效

一是创新跨领域业务合作机制。建立本地房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联通机制,扩大购房合同备案、征信等重要信息共享,与州内各市、县房管部门开通联网查询渠道,快速核实购房行为真实性,有效防范骗提骗贷行为。二是探索跨区域合作框架。通过填充“互联网+公积金”元素、行业平台对接等形式,拓展与其它省市、地州之间交流协作,跨省市、跨地州信息资料核查和业务接洽工作正逐步解除区域“封印”。三是畅通公众意愿表达渠道。以信息技术为基础,顺应民心所向,开辟自助终端、“12329”服务热线、官方微信等八种渠道延伸综合服务触角,满足公众资讯需求,扩大社会监督。现已投入使用的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12329服务热线和微信公众号等数据平台,为职工了解个人账户信息、投诉举报、知悉业务流程和掌握政策走向等提供极大的便利,同时,利用“12345”政府热线平台,听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充分发挥政府热线解决市民对公积金业务办理的疑问。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管理部服务窗口进驻政务大厅工作, 落实群众“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2018年11月12日景洪管理部正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勐腊管理部进驻勐腊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勐海管理部相关工作将密切围绕相关部门要求统筹推进。

(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挂包帮”责任。成立中心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定点挂钩扶贫长效机制,压实“挂包帮”责任,确保对口帮扶贫困户实实在在获益,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帮+扶”同步推进。引导他们树立勤劳致富的观念,帮助他们从思想上脱贫,引导村民美化庭院环境,兼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常抓不懈。三是抓党建扶贫,完善脱贫攻坚组织体系。结合农村党员实际情况,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基地建设活动,为老高寨、伙房村民小组建设党员活动室,把抓农村基层党建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做到党建扶贫两促进。四是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落实扶贫政策。为勐海县勐往乡老高寨及伙房村内道路进行了修整优化,并对30余户农户安装住房天花板、粉刷墙面,为门、窗损坏的农户安装门、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4〕139号)的通知精神,结合《西双版纳州州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行管理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行管理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预算编制依照省住建厅、州政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口径、标准及要求编制本级部门预算。

(一)部门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

 2019年我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继续在十九大精神引领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持续加强全州住房公积金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拓展相关业务,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单位预算编制按照“依法编制、全面完整、编实编细、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绩效导向”的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加强综合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和编制方法

以宏观政策目标为导向,以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目的,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编制规模适度、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部门预算。

收入编制的方法是:财政补助收入数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补助标准编列;支出预算编制的方法是:事业支出中的人员支出按有关标准和编制人数或在编的实有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按单位在编人员17000元/人定额计算编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分别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0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5.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5.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13万元(本级财力395.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5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21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6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3.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403.5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支出40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351.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5.1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3.22万元,增长19.05%。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2019年度调整单位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由2018年12000元/人调整为17000元/人。

1、2010350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394.7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3.28万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2019年度调整单位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由2018年12000元/人调整为17000元/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0.3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4.29%。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减员1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比2018年增加5.5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具体预算情况如下:预算购置打印机5台1.08万元,购置计算机1台0.8万元,购置保险柜1个0.12万元,印刷品购置3.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3.5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1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8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万元占基本支出0.45%;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占基本支出0.5%。与上年对比增加71.66万元,增长21.5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2019年度调整单位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由2018年12000元/人调整为17000元/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是2018-2019年项目支出均未纳入财政预算。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单位)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2018持平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本单位2018年至2019年没有预算出国(境)项目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单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运行费4万元,比2018年减少6万元,下降60%,主要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常管理、贷款催收等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12月事业单位车改,实有车辆减少1辆。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单位)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元,下降66.67%,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交流等工作接待费用。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各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80006033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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