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
(最后更新时间:2025-02-07 点击次数:1次) |
监督索引号53280025100100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5〕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全州唯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接受财政、审计及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8.承办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产生的增值收益除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外的资金全额缴入国库,包含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及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金财务科、信贷科、归集科、提取管理科、信息综合科、景洪管理部、勐海管理部、勐腊管理部。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牢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政治方向。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政治忠诚,抓实政治教育,严明政治规矩,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 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持续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行动,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以“四项工程”为牵引,对照“十大行动”年度工作清单,全力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工作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地见效。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要点,按照“租房优先于购房,提取优先于贷款,保障房优先于商品房,首套房优先于二套房贷款”的原则,全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租购并举解决缴存人基本住房问题,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扎实开展年度体检评估和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一件事一次办”和“高效办成一件事”,以及在“党建+”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让更多缴存职工感受到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成效。 4.扎实推进其他重点工作。 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安排部署,持续抓好强边固防、乡村振兴、深化改革、意识形态、平安建设、依法治州、安全生产、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全力推动全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24名。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2.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1.88万元,下降6.2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今年较上年减少了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2.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2.3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2.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51.88万元,下降6.2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今年较上年减少了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2.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8万元,下降0.0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租赁费预算安排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148.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30万元,下降25.6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今年较上年减少了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483.8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4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2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和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4.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和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和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大病及工伤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6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148.7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5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5.0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费用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5.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正常开展,规范住房公积金服务收费项目,保障职工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质量,促进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0.00 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日常公用经费45.31万元,比上年减少2.73万元,下降5.68%,减少的原因是取消异地灾备专用线路一条,租赁费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431.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2万元,固定资产202.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28.9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96.73平方米,账面原值137.62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15.4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2.86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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