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及所需相关资料 |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14 点击次数:1次) |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购买产权明晰的现房(包括二手房),并以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内住房作为抵押物向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抵押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业务员受理→复核岗进行复核→审批人审批通过→借款申请人及抵押人到管理部进行面签→借款申请人及抵押人到不动产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贷款发放 (二)购新房贷款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人(含配偶)身份证 2.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3.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工资收入证明 4.借款申请人(含配偶)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5.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登记表(一年期内) 6.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发票(收据) 7.借款人银行借记卡(Ⅰ类账户) 8.抵押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抵押人房屋不动产权证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非按揭合作楼盘,开发商提供) 10.借款申请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部门住房套数查询结果 (三)购二手房贷款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及其他共同买受人身份证 2.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3.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工资收入证明 4.借款申请人(含配偶)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5.二手房买卖合同(一年期内) 6.增值税发票 7.借款人银行借记卡(Ⅰ类账户) 8.抵押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本次贷款所购房屋) 9.售房人(含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及银行借记卡(Ⅰ类账户) 10.借款申请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部门住房套数查询结果 二、按揭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期房作为抵押物,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以按揭方式向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按揭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业务员受理→复核岗进行复核→审批人审批通过→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到管理部进行面签→贷款发放 (二)按揭贷款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及其他共同买受人身份证 2.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3.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工资收入证明 4.借款申请人(含配偶)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5.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登记表(一年期内) 6.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发票(收据)、付款小票或银行流水 7.借款人银行借记卡(Ⅰ类账户) 8.阶段性连带担保承诺书(开发商出具) 9.借款申请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部门住房套数查询结果 三、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由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各自按相关规定办理,借款人分别与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按不同利率,分别计算利息。 (一)组合贷款流程(按揭) 售房方提交资料至住房公积金中心预审→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函到承办银行→承办银行回复→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到管理部进行面签→贷款发放 (二)组合贷款提供以下资料(住房公积金按揭) 1.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及其他共同买受人身份证 2.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3.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工资收入证明 4.借款申请人(含配偶)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5.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年期内) 6.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发票(收据)、付款小票或银行流水 7.借款人银行借记卡(Ⅰ类账户) 8.阶段性连带担保承诺书(开发商出具) 9.借款申请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部门住房套数查询结果 (三)银行按揭贷款材料清单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其他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 2.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其他共同借款人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4.借款人、借款人配偶收入证明 5.工资、收入流水(近6个月,夫妻双方及其他共同借款人) 6.借款人银行卡 7.首付款证明、凭证及支付流水 8.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表 (四)组合贷款流程(二手房) 借款申请人提交资料至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函到承办银行→承办银行回复→借款申请人及抵押人到不动产管理部门进行不动产过户→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借款申请人及抵押人到管理部进行面签→借款申请人及抵押人到不动产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贷款发放 (五)组合贷款提供以下资料(住房公积金二手房) 1.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及其他共同买受人身份证 2.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3.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工资收入证明 4.借款申请人(含配偶)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5.二手房买卖合同(一年期内) 6.增值税发票 7.借款人银行借记卡(Ⅰ类账户) 8.抵押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本次贷款所购房屋) 9.售房人(含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及银行借记卡(Ⅰ类账户) 10.借款申请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部门住房套数查询结果 (六)银行二手房贷款材料清单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其他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 2.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其他共同借款人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4.借款人、借款人配偶收入证明 5.工资、收入流水(近6个月,夫妻双方及其他共同借款人) 6.借款人银行卡 7.首付款证明、凭证及支付流水 8.商品房购销合同 9.售房人身份证(夫妻双方) 10.售房人银行卡 11.售房人不动产权证 四、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向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一)商转公贷款流程 申请人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向州中心申请→业务员受理→复核岗进行复核→审批人审批通过→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到管理部进行面签→办理顺位抵押登记→发放贷款至商业银行过渡账户→注销原商业银行抵押登记。 (二)商转公贷款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及其他共同买受人身份证 2.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3.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工资收入证明 4.借款申请人(含配偶)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5.借款人转贷银行借记卡(Ⅰ类账户) 6.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 7.商业银行借款合同、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贷同意书、近一年内还款明细 8.借款申请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部门住房套数查询结果 五、商转组贷款 商转组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并已办妥不动产抵押登记,向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部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用于偿还其部分商业贷款,并与剩余的商业贷款余额共同组成组合贷款。 (一)商转组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向州中心申请→业务员受理→复核岗进行复核→审批人审批通过→借款申请人及抵押人到管理部进行面签→办理顺位抵押登记→发放贷款至商业银行过渡账户→偿还商业银行部分商业贷款。 (二)商转组贷款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人(含配偶)身份证 2.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3.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工资收入证明 4.借款申请人(含配偶)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5.借款人转贷银行借记卡(Ⅰ类账户) 6.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 7.商业银行借款合同、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贷同意书、近一年内还款明细 8.借款申请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部门住房套数查询结果 六、贷款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完整无误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未获得批准的贷款由管理部通知借款申请人。借款申请人资料不齐备的,业务员应一次性告知借款申请人补齐资料后再进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