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最后更新时间:2022-03-10 点击次数:1次) |
各行政、事业单位: 2022年各级财政已将全年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分别划拨至各单位账户,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通知要求,请各缴存单位及时将财政匹配资金于每月10日-15日及时划转,不能跨月、逾期划转,逾期未按时划转而影响缴存职工提取、贷款、结息等一切后果由各缴存单位自行承担。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