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办理物业管理费提取的通知
(最后更新时间:2019-09-05   点击次数:1次)
 

各缴存职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9月4日起停止办理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