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知识(第一期)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29   点击次数:1次)
 

一、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退休后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已取得退休证明材料的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停缴次月起就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了。

三、离职后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以提取。

四、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还住房商贷吗?

答:按照政策规定,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公积金可以按月扣还自己的公积金贷款吗?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正常缴存、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可以申请按月冲还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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